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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家统计局房价新统计更无法置信

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陈杰副教授

 

     国家统计局2月18日发布了实施新的《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》后的第一份房价统计数据——《2011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》(以下简称《情况》)。 国家统计局对新方案信心满满,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城市司负责人接受记者提问的回答,声称这是“在深入调研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”、“实施《新方案》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,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,改进房价统计的重要举措”。然而,新方案出来后,除了将“商品住宅”从“住宅(含非市场的保障住宅)”做了区分,还增加了144平方米以上住宅(但此次没有发布)的分类外,在最关键的统计结果可靠性上仍然难以让人信服。

    国家统计局此次声称不发布全国住宅销售均价变动,那我们就一个一个城市来验证。《情况》中报告,2011年各大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“同比”(与去年同期)上涨幅度分别为:上海为1.8%,广州0.1%,杭州0.9%,深圳3.1%,南京4.2%,天津7.6%,北京9.1%。天津和北京不敢说,其他几个城市的数据实在把我震惊了。发动一下网友,也请开发商自曝,在这几个热点城市1月份能找出几个楼盘,其开价较10年1月同区段可比楼盘的价格涨幅是在这个范围之内的?能有1%?

    别的城市我还没得及研究。但恰好上海统计局网站2月18日也公布了“上海2010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”,其中写道,本市新建商品住宅全市平均销售价格14213/平方米。跟之前也是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得出的上海市2009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12364元/平方米,一比就可知上海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在2010年一年内上涨了15%。

     上海统计局说房价涨了15%,国家统计局说只有1.8%,到底该听谁的?到底谁可信?上海统计局的销售均价实际上就是销售额除以销售面积得出来的,实际上这种办法只可能会低估房价的实际涨幅。因为每年的新建住房基本都是越修越远,拿当年(平均而言)较远离市中心的房子价格与上一年度更近市中心的房子来比较,当然会低估房价涨幅了。但即使这样,15%与1.8%的差距也实在太大了一些。真怀疑国家统计局这次“又点错了小数点”。

    国家统计局看来对用销售均价得出房价指数嗤之以鼻,认为漏洞很大,于是用指数方法“精心”地和“科学”地开发了70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指数,在《情况》中还特意用许多公式加以说明。但先不评论方法的科学性,统计学不是玄学,统计数据最终要跟老百姓的直观感受基本吻合,也要跟其他数据可验证,才能产生应有的价值。

 (对方法的评论见博文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65923dc30100mq9y.html

    最关键的是,如果数据源头错了,那无论用什么“科学”方法,都产生不了有价值的统计数据。就我所知,在学界和业界,销售均价还是有意义有价值,是分析房价变动的基础,一些民间开发的房价指数也运用广泛,而“70大中城市房价指数”,基本束之高阁。尤其1.5%之后,很少再用这个数据体系来做研究和分析市场。

 

    还要提出,国家统计局说全国房价的均价无法统计就不公布,这是“懒政”。全国房地产均价虽然存在困难,但还是可以统计的。只要给好权重,不可能统计不出来。说全国差异大,那每个城市其实不同区段的差异性也很大,也不妨碍给出一个城市的均价来,全国的均价怎么就不能给出来呢。全国差异性大,更需要一个反映全国整体走势的房价指数。这是必须的,否则宏观政策制定时候用什么做依据反映全国层面房价的总体走势。难道温总理回答外国人咨询,你们中国去年房价怎么样了,可以说,我们多少个城市房价下降,多少个房价上升么?这种回答,谁能听得懂。每个城市和每个城市的权重一样么,就算60个城市下跌,但10个最大的上升,谁能明白到底中国全国而言的整体房价走势到底如何了?

    

     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是科学决策的基础。但国家统计局精心开发的这套房价指数方案真不知道是给谁用。决策层能用么?如果房价真如国家统计局所言,1月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上涨幅度——上海1.8%,广州0.1%,杭州0.9%,深圳3.1%,南京4.2%。即使天津7.6%和北京9.1%也显著低于GDP增速。那2010年房价调控已大获全胜,温总理最近还何必忧心忡忡多次强调要坚决抑制房价,1月份“国八条”就更加根本毫无出台的理由了。国家统计局这是要跟中央唱反调、公开否定房地产调控政策么?

    

      

背景:

    “房价上升1.5%的数据,是我国十万统计人心中永远的痛,也恰恰是我们改革前进的动力。”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2010年5月7日南开大学统计制度与方法研究中心的成立大会上做如上表态。

 

顺便提一下:

   因为之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“商品”住宅到底实际含有多大比例的保障房包括动拆迁住宅,一直是个谜,用以前商品住宅销售数据不太能直接来检验国家统计局现在新出的“商品”住宅价格。

   就全国而言,2009年全部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4459元/平方米,2010年只公布了“商品住宅销售额增长14.4%,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增长8.0%”,据此算下来,2010年全部商品住宅销售均价增长5.93%。

  上海统计局报告了,2010年上海市场化(除去保障房)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20995元/平方米,但这是第一次发布这种口径的价格。报告中提供了一条线索让我去分析2009年上海新建“商品”住宅中市场化与保障房各占多少比例,“经济适用住房、动迁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销售面积735.46万平方米(占2010年的43.6%),比上年增长15.4%”,这样上海2009年保障房销售面积为639万平方米,占当年住宅销售面积为21.8%(顺便说一下,根据《中国统计年鉴2010》,2009年上海销售经适房只有0.19万平方米,即上海所谓保障房都是动拆迁安置房。这样的“保障房”于普通市民而言有多大的保障意义?)。但由于没有2009年住宅销售额中市场化部分的数据,所以上海市场化新建商品住宅在2010年涨价幅度暂时是个谜,但应该大大高于15%。

    上海统计局大概是有禁令,只敢报告当年房价,但不敢自作主张地报告增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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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杰

陈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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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杰,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、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副教授。复旦大学学士、挪威奥斯陆大学硕士、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博士。主要研究领域为住房政策和房地产经济学、城市经济学。发表城市和房地产研究领域的国际权威期刊论文10多篇(其中SSCI9篇),发表国内权威核心期刊论文40多篇。出版中英文著作各1部。主持在研和完成国家自科基金3项、国家社科基金1项。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7次。经常参与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住房方面的决策咨询和政策调研,世界银行咨询专家。出任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等多个重要学术团体的常务理事、学术委员等职务,担任多个国内外学术期刊的副主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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